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服务质量,保持客户对本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良好信心,我以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名义,向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各界客户、资质认定和认可机构做出如下声明:
1)本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163 号)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我中心检测工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机构严守诚实信用级,不录用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任职人员。
3)本机构保证不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和技术活动,不接受有违公正性的投资赞助和代理,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利益竞争,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
4)本机构保证不与检验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方存在关系;
5)本机构保证不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使用或维护等活动;
6)本机构确保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资源,保证管理层和财务等管理部门不对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施加任何行政、商业等干预,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不受影响;
7)本机构要求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遵守资质认定和认可机构的要求,持续运行、不断改进机构的管理体系,保持和发展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
8)本机构要求全体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行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无歧视的服务原则,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9)本机构要求全体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10)本机构要求全体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及在检验检测工作中获悉的客户秘密,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不受侵犯;
11)本机构愿意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全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12)本机构最高管理层遵守本声明的规定,作出不得违背本声明的承诺。
以上各项声明,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客户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如因不符合此要求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机构承担。